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公寓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安全稳定,准确掌握房屋使用情况和常住人员信息,配合下一步启用教师公寓门禁系统做好基础工作,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公租房清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教师公寓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校内各单位租住在教师公寓的承租人,包括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二、登记方式
各单位组织督促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及时填写《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及《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公寓常住人口信息汇总表》。各单位核实信息无漏、无误后,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信息登记表纸质版需承租人本人签字,信息汇总表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地点:行政楼106室,联系人:匡老师,联系电话:52104559,qq邮箱:939350446@qq.com。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督促相关承租人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后续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如新增常住人员、人员迁出等),请在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并办理信息更新手续。
3.本次所登记信息仅用于学校教师公寓公租房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定,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信息。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12月6日